近期,吉林保监局三项措施推动反欺诈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数据监测机制。将欺诈案件在划分为车险、非车财产险和人身险的基础上,细分为假赔案、假机构和假保单三个欺诈类型,在0.5万元至10万元之间设定5个涉案金额档次,监测和关注保险公司对涉嫌欺诈案件的解决途径。
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精选近年来有代表性的保险欺诈案例,编发《保险案例警示教育读本》,从基本案情、惩处情况、暴露出的问题和经验启示等方面分析欺诈案件特点、作案手法及案发原因,提高从业人员合规经营意识。
强化双向信息沟通。联合省公安厅分别针对防范利用网络实施保险违法犯罪活动和外省农险领域骗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案件进行通报,及时向保险公司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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